由中国商业联合会、中国企业报社联合主办的“全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评价活动”日前在京启动。
2009年3月1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布的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》(B/T 10467-2008)国内贸易行业标准正式实施,这是我国首部关于公平与诚信的标准,它标志着我国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公平交易评判有了行规依据,将把零供公平交易行为引上正轨,有效调和零供矛盾,从而大力推动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。
为解决零售商和供应商长期存在的矛盾,由中国商业联合会、中国企业报社联合主办的评价活动旨在贯彻十七大精神,宣传贯彻国家商务部颁布的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》标准,把零售商与供应商的公平、诚信交易行为引上正轨,调和零供矛盾,应对国际金融危机,拉动内需,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。活动主题:贯彻执行标准、倡导公平诚信。
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,各类商品销量快速增长,但是,零售企业与供应企业之间在经营活动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问题,唇亡齿寒,双方矛盾愈演愈烈,不仅导致了零供双方利益受损,也殃及了广大消费者。据调查,零供之间的矛盾核心是“不公平不诚信”问题,具体表现在“质量、价格、合同、服务、费用结算”等方面。
首次举办的“全国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评价活动”以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》(B/T 10467-2008)为评价依据,其评价程序为:(一)新闻媒体、有关单位推荐或企业申报;(二)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,确定候选名单;(三)候选名单网上公示,确定入围名单;(四)入围名单网上再公示,最终由评价委员会最终审定评价结果名单。
接受评价单位将从质量保证、价格公平、合同公平、服务公平、结算公平、公平竞争等六类指标19个指标项进行评价。满分为100分,最终评价出:九十五分以上获全国公平交易示范单位(综合大奖,零售商、供应商各10家单位);八十五分以上获全国零售商、供应商公平交易十佳企业(各10家单位);七十五分以上获全国公平交易行业十佳单位(每行业限10家单位)。
据主办单位介绍,评价结果将于2009年11月中旬在北京隆重揭晓。即日起,企业申报已经展开,详情查询诚信交易网www.cxjy.org.cn,www.ccass.org.cn。 |